购买房子时,签订了购房合同,是不是是一锤定音了?那购房合同就不可以解除去吗?答案是相反的!在什么状况下可以解除房子交易合同呢?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收获;
3、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我们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7、一手产品房的特别规定:
1)产品房交易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子抵押给第三人,致使买受人合同目的不可以达成没办法获得房子;
2)产品房交易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子出卖给第三人,致使买受人合同目的不可以达成没办法获得房子;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子已经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子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子的事实;
5)房子主体结构水平不合格不可以出货用,或者出货用后,主体结构水平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6)因房子水平问题严重干扰正常居住用的;
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越3%的;
8)出卖人迟延交房或买受人迟延付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9)因为开发商是什么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越一年的;
10)合同约定买受人以贷款担保方法付款,因当事人一方缘由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产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致使产品房交易合同不可以履行的;
8、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